
四川省“四进七有”推进法律进寺庙
一是推动法治宣讲进寺庙。明确每个藏区县有藏汉双语巡回法治宣讲团,每年至少对辖区内寺庙进行一次法治宣讲。开展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以来,全省藏区县共开展寺庙法治宣讲640余场次,覆盖644座寺庙;开设法治专题培训390余场次。
二是推动普法读物进寺庙。明确每个寺庙有一系列普法读物。今年以来,编制《藏汉双语“以案说法”读本》和双语普法光碟共5.4万册(套),印发各类藏汉“双语”普法读物、光碟、挂历、标语等100余种。
三是推动法宣阵地进寺庙。明确每个寺庙有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以上法律明白人。截至目前,在藏区寺庙共建成法治宣传专栏380余个、法律图书角330余个,培养法律明白人950余人。
四是推动法律服务进寺庙。明确每个寺庙至少设立一个法律服务联系点,制作公告牌和法律服务联系卡,公示法律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和联系电话,使有法律需求的僧尼能方便快捷得到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设立寺庙法律服务联系点380余个。
作者: 来源:四川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