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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凉山州深入开展法律进寺庙工作

     

      今年以来,凉山州紧紧抓住“法律进寺庙”这个关键,突出“文明和谐寺庙”创建,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了寺庙管理法治化基础,提升了寺庙管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着力方式创新,加强寺庙法治管理。深化“深化活佛带住持、住持带僧人、僧人带信教群众”的守法持戒“三带”教育,最大限度发挥“三带”教育体系的优势作用,大力引导僧人和信众爱国爱教、崇尚法治。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州、县统战、民宗、司法等部门组建14支“藏汉双语”宣讲团,联合马背宣传队、驻寺工作组、基层党组织和高僧大德宣讲团,采用干部宣讲、文艺节目展演宣讲、电视宣讲、解经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17座寺庙,巡回宣讲《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着眼宣传引导,提高僧人法治意识。结合“寺庙书屋建设”和“送文化、送法律”进寺庙活动,建立寺庙图书室14间,发放各类法律书籍11400余册,散发政策法规知识传单1730份,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讲座、僧人政策法规专题讲座、知识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76期(场),覆盖僧人2286人次,僧人的法治意识和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三是着手机制创建,强化法治体系建设。建立“法律进寺庙”大宣讲机制,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把“法律进寺庙”工作作为今年州、县藏区工作重点,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和谐寺庙创建工作目标进行考评。建立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寺庙是基层单位、僧人是普通公民”的理念,组建以民族干部为骨干的寺庙法制宣讲队伍,加大寺管会工作人员、驻寺干部和乡村基层干部的法制培训力度。制定并健全寺庙僧人学法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17座寺庙均设置1至2名法制宣传员,由寺庙僧人兼任,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学法常态化。

      四是着重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州委印发藏传佛教寺庙开展“法律进寺庙”工作的督查通知。联系寺庙的州级领导和州级部门,深入17座寺庙,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对“法律进寺庙”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及时通报。

    作者:   来源:四川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