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四川省民宗委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有力指导藏区宗教工作部门落实依法治省基本方略,全面推进藏传佛教工作法治建设,在新的历史时期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维护藏传佛教领域稳定和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一是完善法规体系,推进科学立法。按照省委要求,结合四川实际,阿坝州、甘孜州在年内基本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治理、宗教教职人员治理、寺庙财务治理、佛事活动治理4个法规体系,做到寺庙、僧尼管理有法可依;抓住国家启动修改《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宗教局出台《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办法(试行)》、四川省修订《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契机,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指导三州分别修订、完善和制定藏传佛教场所、寺办佛学教育场所、寺管会班子、僧尼、活佛、佛事活动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藏传佛教学术交流等方面管理制度。
二是抓实普法工作,推动僧尼守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2015年,四川省藏区继续深化“法律进寺庙”活动、“藏汉双语联合宣讲团”进寺宣讲活动、“律师义务为寺庙提供法制宣传”活动。同时,大力开展省、州、县三级宣讲团入寺宣讲活动、“高僧大德说法”活动、 “学法守法年”活动和“教风建设年”活动。汇编普法教育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法律宣讲大纲,汇编藏汉“双语”宣讲辅导材料、《藏汉“双语”学法用法读本》等普法资料;继续做好《多彩的哈达》(藏文版)和《民族》(藏文版)入寺工作。甘孜州还编印发放了《甘孜州宗教工作简明手册》(干部读本)和《持戒精修、护国利民》(僧尼读本)近1.7万册;加强寺庙普法阵地建设。指导佛协、寺庙管理组织设立和完善政策法律宣传栏,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建立普法联络员、宣传员队伍。对寺庙民管会成员加强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引导他们在日常管理和佛事活动中宣传爱国爱教和法律法规;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法治培训,增强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法治意识,提升政策法规宣讲能力。会同宣传部门举办藏汉“双语”宣讲人才培训班。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宗教工作干部执法培训。每年举办藏区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学习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干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两年来,省、州、县培训宗教工作干部400人余(次);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省、州两级分别完善了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综合执法检查机制,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寺庙的综合执法检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将藏传佛教事务相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权力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监督平台,实现公平、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