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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佛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佛学院是由中国佛教协会举办的全国汉语系高级佛学院。学院教研条件充足,师资力量雄厚,培育人才遍及国内外,在海内外拥有广泛影响。

      为了进一步扩大学院教育成果,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决定扩大研究生招生范围,面向全国佛教界招收佛学专业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爱国爱教、品学兼优、学修并重的研究型、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造就热爱佛教事业,能够担当教学研究、文化交流、寺院管理等弘法利生重任的佛教栋梁。

      二、学制及招生名额

      1.学制三年,全日制授课,完成课程学习任务,通过毕业论文。

      2.招生名额:5名。

      三、招生条件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志愿服务于佛教事业。

      2.具有佛学院、或在其它社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青年僧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家时间一般不少于五年、受过具足戒。

      4.无婚姻或恋爱关系;无犯罪记录。

      5.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精神病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四、招考办法及有关规定

      1.凡符合本院招生条件者,若在地方佛教院校,由地方院校向当地宗教部门推荐报名;若在地方寺院的青年僧人,由本人所在地的佛协组织或寺院组织,向当地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2.各省院校及佛协组织部门推荐考生时,应严格把关,推荐品学兼优、学修精进的青年僧人报名。

      3、报考者需把学历证明及体检表,免冠僧装二寸近照五张,随同报名表函寄本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寄来:(1)报考登记表、(2)体检表、(3)推荐介绍信、(4)约800字个人小传、(5)身份证复印件、(6)学历证明复印件、(7)二寸免冠白底近照五张。】

      4.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6月20日截止。

      5.按通知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6.考试内容:(1)提交专业的佛学学术论文一篇(字数要求:5000至8000);(2)笔试:佛学、语文、英语、时政;(3)面试:回答专业导师提问。

      五、录取与入学

      1.录取考生,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通知书由本院直接寄给本人。凭录取通知书来院报到。

      3.被通知录取者报到时应持如下有关证明:【(1)录取通知书;(2)当地宗教部门及推荐单位介绍信;(3)所在寺院住持,或剃度师、依止师出具的推荐信,此推荐信要求在宗教信仰、道德修持等修学方面作为监护人,对录取者予以保证;(4)身份证。】

      六、有下列情况者,退回原推荐单位

      1.入学时,经体检和复试,不符入学条件者。

      2.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不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者。

      3.入学后,连续患病二个月以上不能学习或患传染病、精神病等。

      七、在学期间生活待遇

      1.学院按规定每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费。

      2、学院按规定学生享受80%公费医疗待遇。

      八、毕业后的去向

      1.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安排工作。

      2.根据全国佛教事业的需要,本人自愿,由本院与原推荐单位协商,经同意后调配安排工作。

      3.毕业后的待遇,符合国家宗教局颁布的《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规定的,由用人的佛教单位或寺庙负责解决。

      九、本《招生简章》可在地方佛教院校、寺庙和佛教组织范围内张贴。

     

      中国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联 系 人:觉灯法师

      联系电话:010~83517182(兼传真)  18611701066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法源寺前街7号

      邮    编:1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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