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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下载附件。《全国汉传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A4纸面。《全国汉传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须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内文第一页,建议在电脑上填写。
2.《全国汉传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及“填表说明”页使用“楷体”打印,正文内容中文使用“宋体”字体,西文及数字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填表时请按照相应字体填写,请勿修改。该表所使用全部字体均为系统默认字库字体。
3.请各院校将《全国汉传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发送至我部工作邮箱: jypxb201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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